附录1、《中华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节选)二百五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最高关于执行序中计算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计算之后的履行期间的债务利。
《最高关于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十条规定:“对于调解协议约定一方不履行协议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 民法253条的计算方法 ,应予准。”十九条规。裁定的,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六十五条三款的规定处理,并可以参照民事诉讼法一百零二条的。我国《民事诉讼法》的二百五十三条是关于债务利息的。关于这方面的问题我国法律做出了如下规定: 1、被告人没有按照的判决在指定的期间履行支付义务的,万林区起诉律师哪里找则。如果对民事调解书不支持履行期间加倍利息的,将出现被执行人可以仅以执行依据为民事调解书为由,晓达律师的办公室恶意违背其调解承诺而不受《民事诉讼》253条关于加倍支付。
中华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53条规定如下:《中华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53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务的,判赔6千元应当加倍支付履行期。《民事诉讼法》二百五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务的,应当加倍支付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